“秒放款、低利息、零门槛”?官方提示过度借贷营销诱导风险
2022-03-15
“秒放款、低利息、零门槛”“与征信系统无关”......诸如此类的消费借贷广告愈发频繁地出现在大众化APP中,并能迅速吸引用户的关注。手续简易、额度诱人、当即到账等因素让无数用户开始尝试并逐渐习惯使用网贷平台,然而“更为便捷”的表象背后可能藏着“更大漏洞”。
3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2年第2期消费者风险提示,即《关于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诱导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远离过度借贷营销陷阱,防范过度信贷风险。
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指出,当前,信用卡、小额信贷等个人消费信贷服务与各种消费场景深度绑定,一定程度上便利了生活、减轻了即时的支付压力,但消费者若频繁、叠加使用消费信贷,易引发过度负债、征信受损等风险。近年来,时有消费者投诉反映过度授信、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或暴力催收等。此外,一些商家诱导消费者以贷款或透支方式预付费用,后因各种原因不能持续经营,导致消费者不仅无法享受本已购买的服务,还要面临还款压力和维权困难。
对此,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做出了四点提示:
一是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业务,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警惕营销过程中混淆概念,诱导消费者使用信用贷款等行为,比如,以“优惠”等说辞包装小额信贷、信用卡分期服务;或是价格公示不透明,不明示贷款或分期服务年化利率等;还有的在支付过程中故意诱导消费者选择信贷支付方式。若消费者自我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不注意阅读合同条款、授权内容等,签约授权过程比较随意,容易被诱导办理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业务。
二是诱导消费者超前消费。利用大数据信息和精准跟踪,一些机构挖掘用户的“消费需求”后,不顾消费者综合授信额度、还款能力、还款来源等实际情况,过度营销、诱导消费者超前消费,致使消费者出现过度信贷、负债超出个人负担能力等风险。消费者应该知道,使用消费信贷服务后,需要依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本金和息费,信用卡分期、信用贷款等息费未必优惠,折合年化费率计算后的综合贷款成本可能很高,过度信贷易造成过度负债。
三是诱导消费者把消费贷款用于非消费领域。诱导或默许一些消费者将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消费信贷资金用于非消费领域,比如买房、炒股、理财、偿还其他贷款等,扰乱了金融市场正常秩序。消费者违规将消费信贷获取的资金流向非消费领域终需承担相应后果,“以贷养贷”“以卡养卡”不可取。
四是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一些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在开展相关业务或合作业务时,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比如以默认同意、概括授权等方式获取授权;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违背消费者意愿将个人信息用于信用卡业务、消费信贷业务以外的用途;不当获取消费者外部信息等。以上过度收集或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
消费金融公司多省投诉居首
不久前,在各地银保监局发布的2021银行保险消费投诉情报通报中,几家消费金融公司在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诉中排名第一。
3月2日,河北省银保监发布的《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全省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也指出,2021年第四季度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诉中,河北幸福消费金融公司92件,占非银行金融机构消费投诉总量的69.70%。
投诉原因是什么?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看到,消费者的投诉理由主要集中在不良催收、禁止提前还款或系统问题导致延期、收取账户管理费、非法泄露用户信息以及实际利率与宣传利率不符等方面。投诉量排名靠前的消费借贷商户包括你我贷、京东金融、360借条、分期乐和捷信金融等。
针对上述问题,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消费者要了解消费信贷的有关政策和风险,防范过度信贷透支消费风险,提高法律意识,保护合法权益。第一,坚持量入为出消费观,合理使用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服务,根据自身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做好收支筹划。第二,从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获取信贷服务,不把消费信贷用于非消费领域,树立负责任的借贷意识,不要无节制地超前消费和过度负债。不把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消费信贷资金用于购买房产、炒股、理财、偿还其他贷款等非消费领域。第三,提高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意识,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不随意签字授权,注意保管好个人重要证件、账号密码、验证码、人脸识别等信息。